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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 打造云南未检品牌
时间:2018-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面积3230平米、10余个信息化多功能厅,一座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正在拔地而起。与此同时,以该中心大楼为载体,以“互联网+模式”为驱动,德宏州检察院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蓝图正在逐步实现。

  立足职能:多方联动构建综合保护体系

  德宏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在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中,处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节点。近5年来,德宏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318件610人,涉外、涉毒等案件多发频发、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一直是制约德宏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的瓶颈问题,具有明显的边疆地域特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的 “一站式”介入未成年人及其相关案件始末,成为德宏未检检察官们思考的问题。一个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为一体的中心平台,就这样应运而生。

  “该中心打破传统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的单一局限性,以云计算为支持,以中心大楼为载体,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司法机关、数据平台四大板块,实现宣传教育、服务转介、综合保护、案件办理、数据分析功能。”在3月31召开的“德宏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研讨会上,该中心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综合保护、大数据运用”为突出特点,赢得来自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赞誉。

  以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虐待为例,检察机关通过中心数据平台收集线索,第一时间进行线索收集、核实确认,可能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审查;需要救助、保护的移交妇联、民政等部门;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需求转介到专业社工机构。形成“信息汇集分析——转介相关部门——检察机关监督”的良性发展模式。在整个过程中,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架起一座桥梁。

  大数据:办案服务提高精准度

  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各部门认识统一为保护中心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中心数据不仅服务于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更应拓展到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状况实行实时跟踪、动态分析。”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对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如何发挥大数据功能,纷纷建言献策。

  此外,综合保护中心将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涉外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进行信息摸排,数据收集整合,并依托加密信息网络,研发集诉讼程序监控、帮教流程监控、远程帮教系统及信息动态监管,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提高识别、帮教精准度和广度,形成信息管理、分类教育、犯罪风险预警、行为矫正、社会力量关爱的良性发展模式。

  在经过为期两天的研讨和实地考察后,高检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对该中心的建设给予肯定:“综合中心不仅体现检察职能,更突出综合保护职能,建立集服务、教育、社会保护于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是推进云南未检工作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也将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并对中心建设过程中,如何融入地方特色、打造其成为云南未检工作品牌,史卫忠副主任提出指导性意见。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表示,检察机关建设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目的是破解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配套机制和支持体系不健全的瓶颈和难题,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综合保护,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在保护中心建设过程中,要立足服务国家沿边开放开发大局,加强与相关机构、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和预防工作特点做细做实,将其打造成为云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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