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时间:2023-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关于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西双版纳州法检系统助理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510上午7:30签到。

地点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

二、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法官、检察官助理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四、参加面试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加盖资格复审单位印章)、资格复审时确认单。

五、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30签到,核对信息。

(二)安检,收取考生通讯工具及随身物品。

(三)抽签面试前在监督员监督下,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抽签时未到的考生,剩余的顺序号作为其抽签号。

(一)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

(二)面试结束后,公布个人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指定路线离场。

(三)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日内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双版纳检察网站公布。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若截至上午7:30时仍未到达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除考生外,所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将携带的所有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放至指定位置统一保管,候考和面试全程严禁使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

(三)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3511日上午7:30

2.体检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体检中心。

3.体检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4.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自行向医院支付。

(二)考察

考察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

202356


 

友情链接
网站点击数: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