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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负责其他应当由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围绕“三个示范县”“七个勐海”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以及严重经济犯罪,协同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等违法犯罪。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勐海法治勐海、和谐勐海建设。

三是坚持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将法理情融为一体,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抓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民实事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民事和解,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更加重视梳理共性治理问题,及时制发高质量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

四是坚持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健全“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化监检协作,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形成持续有力震慑。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把政治教育、业务素能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健全年轻干警培养机制,带动检察队伍素能提升。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止“灯下黑”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抓好政治督察整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3,709,782.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9,135.71元,占总收入的94.8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10,646.50元,占总收入的5.1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4,201.32元,下降4.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8,299.99元,下降3.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5,901.33元,下降12.9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有财政拨款的疫情防控经费,本年度无此项经费,相应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上年度我单位有非同级财政保障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项目经费,本年度无此项经费,因此造成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3,700,01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7,549.89元,占总支出的76.11%;项目支出3,272,463.39元,占总支出的23.8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3,116.34元,下降4.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96,023.97元,下降7.91%;项目支出增加312,907.63元,增长10.5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有财政拨款的疫情防控经费,本年度无此项经费,相应的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我单位司法救助业务数量较上年有所增长,相应的司法救助金随之增加,因此造成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27,549.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62,928.15元,占基本支出的8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4,621.74元,占基本支出的12.1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2,463.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2,012,871.9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培训费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检察信息化建设及其他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399,999.92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物业管理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99,135.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8%。与上年相比减少478,299.99元,下降3.55%,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152,25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9%,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5%。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经费、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采购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量上升,年中专项工作增加,相应的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随之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36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缴纳基数调整等因素造成社保缴费金额增加,进而产生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0,20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完成年初预算的75.28%。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造成社保缴费基数减少,进而产生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7,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动、晋级晋档等因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有所变动,进而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000.00元,决算为291,76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776.64元,增长45.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06%,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00.00元,决算为170,219.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34%,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7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533.36元,下降1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0.00元,增长4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10.00元,增长41.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1,76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776.64元,增长45.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000.00元,决算为170,21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使得“三公”经费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533.36元,下降1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0.00元,增长4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10.00元,增长41.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经上级部门批准,新采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价值11.98万元,上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因此造成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较高,存在较高的行车安全隐患,报省财政厅同意报废后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以满足办案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检察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调研、交流学习、执行任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025.74元,比上年增加14,685.77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履职所需的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254,849.46元,其中,流动资产1,860,948.45元,固定资产14,350,469.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43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292.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9,611.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4,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5项,账面原值460,5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4,877.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5,6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2,639.6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6,574.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0,584.5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3.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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