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州十四届人大四次)
时间:2025-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4年1月14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围绕省委确定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8360件,同比上升19.09%。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65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8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144人。坚决扛牢强边固防责任,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1305人、毒品犯罪173人、走私犯罪93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势力犯罪6人,办理的廖某某等8人敲诈勒索、虚假诉讼案入选云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立足检察职能,推动我州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55人。持续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起诉2人。在景洪市企业家协会挂牌成立“法治学堂”,开展涉营商环境法治宣传18场次。持续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打造“雨林检察”—公益诉讼特色品牌,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刑事检察职能衔接,运用“刑事+公益”一体化办案模式,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9件、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5件,成功将4万余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石斛兰全部回植于原生生境。推动行政机关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受损水域进行生态修复。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督导等方式,推动形成资源防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合力,助力桃花水母栖息地保护。整治流沙河河道内违章建筑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

深化合作交流,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深化中老两国检察机关司法交流与合作,承办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老挝北部五省检察院第十次司法会晤,在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加强司法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维护和捍卫两国边境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开展“益心护航中老铁路”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老铁路运营综合环境。

二、参与社会治理,在平安西双版纳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推进轻罪治理。主动适应犯罪结构新变化、犯罪治理新形势,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和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不批捕848人,不起诉536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按照“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延伸治理”的要求,加强对醉驾问题综合整治,起诉498人,同比上升1.43%;不起诉265人,同比上升106.25%,在检察环节对醉驾案件进行诉源治理和程序优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醉驾治理产生积极社会效应。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249人,适用率为91.83%,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698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率98.63%。在立足办案“治已病”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研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源头治理,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31份,采纳率100%,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

持续惩治职务犯罪。落实监察与检察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持续高举反腐利剑。办理职务犯罪36件36人,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3件次。办理涉农信社职务犯罪3件3人,深入推进反腐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在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注重深挖“下游”洗钱犯罪线索,发现自洗钱犯罪线索2件,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现已提起公诉。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初核调查案件线索7件,立案侦查1件1人并提起公诉,目前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持续提升法治意识。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州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48场次,受众19.3万人次。在民营企业、村小组(社区)成立“法治学堂”150家,打造“喃滴溜双语普法团队”,常态化开展双语直播普法宣传,推出以案释法普法短剧短视频31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省检察院的指导下,以“边疆社会治理的景洪检察实践”为主题,开展“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活动,视频直播播放量达300余万次。积极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普法队伍。通过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有效促进民族团结。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中传递检察温度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守护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和网络犯罪专项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5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重点打击假药、劣药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人。

用心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多元化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依法受理来信来访384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和检察长接访制度,对于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践行“浦江经验”,领导带头包案40件,检察长接访27次,认真进行释法说理,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化解之中,申诉人自愿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积极开展和解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和解、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和解184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166万余元。

用情落实特殊群体司法救助。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申请发放救助金116万余元,其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救助困难妇女11人,发放救助金61万余元。运用“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对妇女儿童开展心理疏导23次,帮助4名未成年被害人复学、转学。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切实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深入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坚持涉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对严重犯罪社会危害大的依法严惩,起诉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72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并开展跟踪帮教214次,亲职教育61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8份,犯罪记录封存66人。组建法治教育团队,定期参与专门学校的教育矫治工作。

四、深化监督办案,在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中落实检察责任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全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在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法律监督拓展到澜沧江“执法艇”。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对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的执法、司法活动开展常态化巡回检察,通过两轮巡回检察,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24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检察建议16份,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在全州推广。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件、监督撤案52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5件。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抗诉6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违法95件,采纳率100%;推进减刑、假释实质化工作,办理减刑案824件,提出纠正减刑不当18件。开展“雷霆2023财产刑”专项活动,监督推动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60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升“巡回+派驻”监督模式整体质效,发现并反馈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机构问题151个,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采纳率100%。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5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采纳9件,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25件,抗诉改变率100%。提出民事执行活动和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意见23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对19件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出抗诉,法院依法改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监督典型案例。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72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6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3件。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34份。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办理的玉某诉冒名婚姻登记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2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分别办理县市政府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3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建立生态司法恢复示范林,实现生态环境和价值目标的双重修复。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24个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五、锻造过硬队伍,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提升检察素能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体检察人员接受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强化了检察人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及省检察院工作安排,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动向州委、省检察院等请示报告工作9次,做到上级有部署,检察机关有落实。

持之以恒强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建西双版纳检察机关“雨林检徽红”党建品牌,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深入开展干部跨层级、跨领域、跨县市跟班学习、交流轮岗、挂职锻炼,选派干部外出跟班2名、交流轮岗14名、跨层级跨领域交流任职3名,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相关法律职务24人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开展导师带教、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检察人员开展政治轮训。出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意见及2023-2025年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等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驰而不息抓作风。以“清廉云南”建设、“作风整顿年”活动、“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办证难”以案促改、“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为载体,将政治督察“回头看”整改、第二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有机贯通、一体推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整治顽瘴痼疾、严明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44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持续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一把手”的监督。

凝心聚力促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2027年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成立数字检察专班,积极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个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优秀奖”。完善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出台衔接意见,推进了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结合,提升监督质效。

一年来,全州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规范运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代表、委员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全州刑事检察工作。办理代表建议1件并按时回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走访、书面通报、征询意见等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评议出庭公诉、视察调研、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84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案件程序性公开5090条、公开法律文书276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活动262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州检察机关有15个集体和19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1名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2022年度云南十大新闻人物”称号,1名同志荣获“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1个集体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等。检察工作每一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州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不够强,检察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权威还需进一步彰显,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存在壁垒,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手段和路径还需不断深化;三是队伍发展的驱动力不足,专业素养、创新能力、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短板不足,我们将深入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和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发展的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对标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保障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突出惩治国家安全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精准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等各类犯罪。着力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助力乡村振兴,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治力度和检察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关注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严格司法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始终坚持把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推动解决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检察监督、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依法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五)始终坚持把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作风,认真落实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巩固政治督察“回头看”整改、第二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成果。围绕“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主题年行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唯有砥砺奋进,方能不负重托。全州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西双版纳检察事业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友情链接
网站点击数:
AmazingCount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