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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州十四届人大五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 2025年1月24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上级检察院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应勇检察长云南调研讲话精神和省委、州委、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依法履职,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向州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28次,主动向州委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035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三同步”工作,制定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方案12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管好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州检察机关举办读书班1期、专题辅导12次、交流研讨28次、警示教育50次、政治轮训4次,不断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纪律意识。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持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党建品牌“雨林检徽红”宣传片获评全州2024年度党员教育优秀微视频。强化党建引领,围绕“四大检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讲政治、抓党建和强业务融为一体抓实抓好。全年发展党员6名,在职在编检察人员党员比例稳步提升。1个党支部、4名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及表扬。 二、牢记为大局服务的重要使命,依法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州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61人,起诉2488人。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646人、毒品犯罪121人、走私犯罪57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起诉190人。突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274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88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和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不批捕190人,不起诉343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9人;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0.53%。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履职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份,助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探索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勐海县检察院与县政府联合出台《“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加强政府行政职能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现场讲授、新媒体直播、微视频、普法专栏等形式,深入社区、村寨、企业开展普法宣传180余场次,检察直播普法累计长达750分钟。持续推出《察言观案》《检察官微课堂》《茶余饭后》等具有检察特色的普法栏目,累计成立法治学堂155家,探索构建“法治联络员、边境巾帼普法队、法治副村长”三位一体的法治学堂新格局;打造“喃滴溜”双语普法团队、“小吉象”未检团队、“小甜柚”普法角等检察文化品牌,深受各族群众欢迎。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乡村专项行动,办理涉耕地农田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1件,制发检察建议30件,对不依法履职的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1件;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41件;办理农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废旧农膜5000余吨,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创新区建设。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支持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探索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北豚尾猴及其栖息地实施保护。立办某企业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国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涉案企业造林70余亩。加强南腊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理外来入侵物种生态破坏案16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凤眼莲500余吨、薇甘菊280亩。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侵权人增殖放流4.2万余尾,与法院、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共建罗梭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点,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辐射南亚东南亚世界旅游名城和现代化口岸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6人。各县、市检察院与侨联建立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成立“检侨之家”,搭建“检察+企业”沟通平台。在勐海县工业园区挂牌成立“检察服务站”,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勐腊县检察院与相关旅游企业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深化检企协作。开展涉企案件公开听证会,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开放日,为企业解答涉法难题。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8人。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人。 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人,起诉30人。提前介入职务犯罪率100%。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20人、行贿犯罪2人。加大职务犯罪下游的洗钱犯罪打击力度,起诉洗钱犯罪3人。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严惩司法腐败,审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件,立案查办1件1人,已作有罪判决。 三、牢记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初心,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做实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促进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意见》,建立全州检察机关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5项工作机制,加强涉稳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处置等工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接办信访件455件,切实做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带案下访接访、公开听证为抓手,加强释法说理,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3件。开展信访案件反向审视,有效倒逼检察官严格依法公正、规范司法。 持续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围绕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紧盯群众“身边安全”“舌尖安全”“钱袋子安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等刑事案件121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件,制发检察建议5份。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针对不法人员利用寄递形式实施毒品犯罪活动,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 持续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5万余元。州检察院与工会、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联合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联动机制。景洪市检察院与法院、人社部门共建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联合调处工作站,出台关于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欠薪治理和劳动纠纷解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老年人健康权案件提起公诉。对因案件导致家庭困难、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2件,发放救助金100余万元。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扎实推进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暨“百日攻坚”工作。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社会危害大的起诉8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82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诉50人。建立“检察+社工+咨询师”多元化服务团队,开展“1+N”联合帮教238次,亲职教育117次,制发督促监护令77份。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安全等问题开展综合履职11件。帮助2名未成年人纳入困境儿童救助。 四、牢记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任务,以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监督立案32件,同比持平;监督撤案159件,同比上升205.77%;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8件次,同比上升60%;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州委政法委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西双版纳监狱、州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09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4份。对全州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监督意见95份,受理申请执行财产刑控告案件66件,切实落实好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有效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推进民事检察实现有效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2件。加大对不服民事裁判申诉的审查监督力度,提出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5件;收到法院再审裁判9件,均已改判。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房地产市场领域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经法院再审改判,依法维护市场诚信。助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强化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 推进行政检察实现有力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95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4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健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案件移送和办理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61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31人,行政机关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62人,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有效防止当罚不罚。办理的“玉某诉某镇人民政府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推进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监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0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0件,民事公益诉讼14件。引入行业专家“外脑”,助力公益保护,州检察院与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建立“司法保护+科研助力”合作机制;勐腊县检察院与林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助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联系点。勐腊县检察院打造“桃花水母”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品牌,经验成效被检察日报刊登。办理的“督促规范大气、噪声污染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支持非法占用林地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分别入选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内在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组织检察人员参加政治轮训、各类业务培训等600余人次,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素养。加大人才交流培养力度,配合完成省管干部选拔任用1名,州管干部职级晋升2名,州管干部跨州市交流使用1名,提拔(晋升)干部40人次,新入职公务员7名,外出跟班学习2名。成立州检察院环境资源办案团队、涉外法治专业化办案团队,邀请2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强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全州检察机关开展会商8次,一体推进内部管理监督与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4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意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444件,对上年度“零”报告的55名检察人员进行约谈,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地方党委配备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2名。加强检察管理,推动从简单数据管理向高质效监督办案回归,全链条、体系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全州检察机关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9个,利用模型监督成案104件;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模型63个并办理案件76件;在全省平台上架模型33个,位居全省前列。 过去一年,我们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将人民监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对代表、委员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并按时回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走访、书面通报等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57人次。及时提供案件程序性公开3211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88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伴随着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发展,全州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有12个集体和16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4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个案例获全省优秀监管案例,1件检察建议获省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州政协的民主监督,我谨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高质效监督办案以及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仍需加强。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检察监督仍存在短板弱项。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智慧检务应用水平不高。四是检察人员专业素养仍需提升。这些短板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把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作为工作总抓手,以改革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凝心铸魂,擦亮对党忠诚政治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服务大局,诠释奋进实干检察担当。聚焦州委“两区两城”目标定位,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和治理。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侵犯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 (三)坚守初心,答好司法为民检察答卷。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西双版纳检察实践,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把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全力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四)精准监督,赋能更高质效检察办案。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有效避免“不刑不罚”。加大民事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等履职力度。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探索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检察侦查办案力度。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统筹建立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 (五)强基固本,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队伍。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深入开展“务实创新攻坚”主题年活动,全面持续提升抓落实质效。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按照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引导检察人员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上,促进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深化改革、推进西双版纳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西双版纳实践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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