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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党风廉政清流浸润改革精气神
时间:2018-1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是一个富有战斗力的集体,近年来,该院先后获得了“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点”“检察文化示范院”等荣誉。在上级检察院和官渡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院坚持检察工作方针,紧扣检察工作主题,以检察文化为根基,认真践行文明、平和、理性的司法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顺应法治社会的需求。全院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公正司法,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及全院检察人员均未发生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问责的情形,也未发生被党政纪立案查处或移送司法被判刑的情形,全院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或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从严治检主体责任 

  多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院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检察工作通盘考虑,融合推进,同步检查考核,同时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全面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启动司法改革后,该院党组及时研究并组织制定了《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职权配置办法(试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则(试行)》三个制度规范文件,经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后施行。这三个制度规范详细、明确地规定了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主任(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职责权限,同时强化办案责任追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检察权科学、公正运行。为规范检察权力的运行,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压实司法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该院党组先后研究成立了“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检察业务考评委员会”“案件监督委员会”“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开展工作。 

  长期以来,该院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研究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决策时坚持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确保不出现决策重大失误的问题。在干部任用上,该院党组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用人程序,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纪律对检察干部的提名、推荐、考察、任用等工作制度,加强自身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加强与人大、政协的经常性联系,自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每年都主动邀请区人大、区政协视察、检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年初,该院按照司法责任制及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要求,对原依照行政管理体系设置的19个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整合,按照职能职责及司法办案规律较为科学地整合为9个部门,强化入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责任。为适应这一改革要求,驻院纪检组密切协助院党组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建立了新的责任机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领导班子成员及该院司法体制大部制改革后产生的各部主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各部主任与分管的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主办检察官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检察人员均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压实到每一个案件承办检察官肩头。 

  近三年来,该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在重要岗位履行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经常性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通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政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结合正在稳步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大部制改革和人员定岗定责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对50余名检察人员进行了组织及责任提醒谈话。通过灵活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同检察人员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及时预防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引导检察人员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相互启发、共同促进,收到良好的效果。 

  

  驻院纪检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抓好执纪监督不放松 

    长期以来,该院纪检组坚持以“严”字为要求、以“严”字为标准,从“细节”着手、从“实处”推进,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坚持督查必严。严格做到监督从“小节”抓起,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岗位领域和重点工作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正风肃纪检查,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突出检查在贯彻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中心工作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小节”不放松,让全院检察人员在思想上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观念,从源头上扼杀违纪违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与此同时,结合在日常检务督察、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驻院纪检组加大对该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窗口业务部门的纪律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破除“慵懒散”,提振“精气神”,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司法责任制及人、财、物由省级院统一管理的改革机制,该院党组强化教育引导,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指引,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检察官考评机制,以此激发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坚持谈话必严。严格做到“两个”必谈。一是新提拔干部必谈:驻院纪检组坚持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以“严”的要求和标准为新提拔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坚持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深化用好第一种形态,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做到关口前移、挺纪在前、防患未然。 

  坚持教育必严。严格做到不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国法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为载体,以专题教育活动、典型教育活动、“微教育”活动等形式为抓手,形成文化育廉、文化促廉、文化保廉的浓厚氛围,让干部形成主动学、自觉学的良好习惯,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不断延伸纪律教育的辐射圈。同时,把加强勤廉兼优正面典型、好家风故事的宣传教育与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相结合,引导党员、全体检察人员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 

  坚持防控必严。严格做到内部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双管齐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办案氛围。一方面督促业务部门全面梳理检察权运行中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并按照风险级别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司法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职权配置办法(试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则(试行)》的权力配置规定行使检察权,明确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以备案审查、案件质量评查为主要手段,督促全院司法办案部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确保检察人员在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纪律和规章制度。 

  2017年,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该院纪检组由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为由官渡区纪委派驻。派驻改革后,驻院纪检组在转变观念、提升认识,回归本位、做强主业,找准抓手、提升效率上下功夫,加强对“一把手”和院党组的监督,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出同级纪委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打造多元化廉政教育阵地,拓展廉政文化影响力  

  重视办公环境建设,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多年来,该院秉承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理念,重视利用办公环境体现检察廉政文化的特色理念。现有的办公大楼设计特点鲜明,庄重典雅的玻璃幕墙,笔直挺立的冲霄棱柱,平直如水的临空横梁,体现出了鲜明的“法”文化特点。办案工作区、业务办公室、案件研讨室、会议室等场所,在空间布局和色彩装饰上力求突出区域特色,办公设备井然有序,庄重典雅,体现出了浓郁的讲规范的廉政文化风格和现代化的管理水平。在办公大楼内专门建立廉政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定期更新和充实图书资料,检察人员可以在这里查阅资料、获取信息、增长知识,浓厚的学习氛围环绕其间。在走道墙壁悬挂由检察人员书写的法律格言警句、摄影作品和走廊壁画,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务实、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在院局域网内,开辟了“扬正气、树新风——廉政建设”专栏,定期登载、公示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新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党纪检规,方便检察人员浏览学习和掌握相关工作要求。在每位检察人员办公桌上,除办案电脑、案件卷宗和法律书籍外,在显眼处均放有一块美观大方的廉政警示桌牌,桌牌内容均为检察人员本人自创或喜欢的廉政警句、名人名言,在检察人员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不忘修身和自勉。 

  创建检察文化长廊,集中展示廉政文化作品。为了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品位,陶冶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情操,该院在办公大楼三楼专门创建了检察文化长廊,定期集中展示检察人员的摄影、书法、绘画等文艺作品,彰显检察人员博雅的文化品位,充分展现全院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办公大楼七楼建设荣誉陈列室,将建院以来的发展历程、工作业绩、荣誉奖励用图片和实物的形式展示其间,让检察人员感受本院发展历程,触摸文化气息,增强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2016年,该院以“展示发展历程、凸显检察文化”为主题,对文化长廊和陈列室进行提升改造,打造该院重要的廉政文化阵地。今年,按照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该院对相关设施再次进行升级改造。 

  重视成果宣传和展示,文化建设硕果累累。该院十分重视廉政文化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展示,通过《官渡检察》刊登了检察人员的论文、随笔、诗歌、书法、摄影等各类作品100余篇,许多作品被《昆明检察》《云南检察》等刊物转载,多篇论文入选上级检察院重点课题调研并获得奖励,2013年以来,该院检察人员撰写的18篇调研论文分别获得市检察系统、市政法系统的一、二、三等奖,集体获得优秀组织奖,取得了昆明市基层检察院的最好成绩。此外,该院将检察人员的作品整理成册,目前已出版《热血铸检魂》《把握机遇挑战自我》等文化建设系列书籍十一套,摄制展示该院发展历程的光碟两套,扩大了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的影响力。 

  推进管理“立法化”、办案制度化。该院紧扣基层检察院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四化”建设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各项管理的“立法化”工作。按照一个部门、一类岗位、一项职权制定一个工作职责规定、一张工作流程图、一套配套制度的思路,先后组织力量对全院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修改、充实完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规范化制度体系,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首批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如今,这项多年积累的制度建设成果,已被印成厚达300多页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手册,成为该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同时,该院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廉洁为目标,不断优化办案流程和制度设计,努力构建良好的司法环境和机制。为杜绝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在所有办案环节中严格执行办案流程跟踪表、权利义务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一案一表三卡”制度;为规范检委会议事程序,建成检委会视讯会议系统,引入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对重要案件的把关,提高检委会议事质量;为规范案件进出口,加强流程管理监控和内部监督制约,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为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采取了扣押款物和办案人员不接触、案件承办人和扣押经办人两分开,款物随着程序走、案件审结款物了,管理部门和经办部门每月一对账、纪检监察部门季度一检查等措施。近年来,针对司法办案,该院每年都有几项新鲜制度出炉,“垒土成基式”地不断推动制度文化建设。 

  推进接待规范化。近年来,该院结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总要求,推行文明化接待。所有检察人员在接待当事人、上访者、咨询群众、律师,在提讯、出庭支持公诉时一律使用文明用语,在言行举止上做到大方得体,维护检察官形象。在检务大厅张贴检察官文明礼仪规范、文明礼貌用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推进司法礼仪文化建设。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对检务大厅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查询类、程序类、信访类业务实行集中办公,配置了查询触摸屏、电子公示宣传屏、饮水设备等设施,为群众创造便捷、舒适的环境,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 

  目前,该院已将全体检察人员纳入廉政文化建设的范围。坚持综合监管不动摇,通过民主生活会、绩效考核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手段,对全院检察人员的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增强干部的警惕性与自觉性。坚持廉政教育不动摇,通过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廉政教育,紧抓年节假日,通过微信群、工作内网下发廉政通知,将廉政文化与现代通信手段紧密融合,进一步推进检察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成效凸显  

  抓好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近年来,该院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市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规定问责办法》及官渡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领导和支持驻院纪检组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三年来,领导和支持驻院纪检组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处置举报控告问题线索10余件,及时研究解决线索处置中反映的问题。驻院纪检组根据案件举报线索不同问题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云南省《贯彻〈规则(试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分别采用谈话函询及初步核实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督促相关部门及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处置办理情况及时向院党组及官渡区纪委、市院纪检组汇报,并责成相关责任人及时答复信访人。院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及全院检察人员均未发生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问责的情形,也未发生被党政纪立案查处或移送司法被判刑的情形,全院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或办案安全责任事故。 

  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司法办案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创新执纪监督方式。2017年9月,该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始上线运行“云南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该平台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软件公司针对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特点开发,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通过该系统,能将网络、电子、通信等信息科技技术充分有机地融入到各种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将防控腐败的触角和措施,延伸到各个岗位和人员,实现权力行使透明化、流程管理精细化、预警处置实时化、教育提醒经常化,有效预防和监控公共权力岗位人员发生腐败问题。一年来,驻院纪检组在全院范围内针对使用防控平台系统情况多次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申使用该系统的重要意义,督促各业务部门所有案件承办人都必须使用该系统开展工作,责成各部门负责人及所有入额检察官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目前,该院正在通过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快建立健全以领导干部、重点司法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覆盖全面的纪检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使纪检监督工作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流程规范、运行顺畅、预警及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自身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步伐。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松懈,只会越来越严。当前,反腐败工作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但是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作为检察机关,更要对自身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保持清醒认识,在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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