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会代训,这堂“课”他们分享了什么?
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孔玉 阅卷之要在于“找”。阅卷必须从“被动读卷”转向“主动找卷”,心中始终装着三个问题:犯罪事实是否存在?该事实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所实施?能否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办案过程就是带着这三个疑问去寻找证据、解答疑问、建立确信的过程。 制作审查报告需要有“答卷思维”。审查报告不是简单的材料堆砌,而是一份严谨的答卷:案件的证据是论据,对证据的梳理及对法律适用的分析就是论证,最终认定的事实行为人的行为定性及对行为人的处理意见就是论点。正确的写作逻辑是先阅卷摘录,再证据分组,再证据分析,最后归纳事实。 坚持在阅卷过程中找证据、找印证、找问题,通过反向审视、现场重建来验证事实,以答卷的心态撰写好审查报告,才能逐步提升办案水平,有效保障办案质量。
州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凌浩洋 通过对王勇检察官阅卷经验的学习让我明白了阅卷工作不是简单的阅读、摘录,更重要的是在阅卷过程中要主动找证据、找印证关系、找问题。通过“阅看”案卷核实证据的合法性和客观性;通过“阅审”案件核实证据的关联性;通过“阅问”当事人加强对反向证据的核实确认;通过“阅实”方式查对实事来准确还原案件事实;通过“阅世”方式提升案件办理的“亲历性”。 王勇检察官对于案件审查报告撰写经验的分享使我明白,一份优秀的审查报告应该像一篇论文的“摘要”一样,不仅能让承办人自己“心中有数”,还能在案件讨论、汇报时让领导、同事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精力,掌握最全面的案情。证据摘录时应遵循客观、准确、全面、详略得当的原则;证据分组时应结合不同案件的特点选择最合适的分组排列方式;证据分析时应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步骤进行,层层递进的解构案件争议焦点并提出承办意见。
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陈志浩 案件的审查报告,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载体,会在司法档案中留下永恒的印记,我们在撰写审查报告时,在文字表述上,不仅要准确严谨,更要逻辑通透、说理充分,让证据说话,让法律发声,让正义可视。新时代的检察答卷,阅卷人不仅是当下的领导同事,更是漫长的历史长河和广大的人民群众。 4月20日下午,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州检察院3名检察官助理分别交流了对阅卷方法的学习心得,并对目前工作中审查报告制作、写作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查找分析。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涤非参加会议并作要求,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宏主持会议。
“检察官助理交流心得、基层分管副检察长分享工作经验、条线负责人明晰工作重点……大家走上讲台碰撞思想,共同探索完善刑事检察工作的路径,收获良多。”参会人员表示,这既是以会代训的务实举措,也为青年检察人员的成长搭建了很好的平台。 “要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去解决办案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解决提前介入效果不佳、引导侦查不到位的问题……”蒋涤非副检察长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提升办案质效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 会议强调,全州刑事检察工作要紧扣重点、精准发力,把“数智检察”作为重中之重,用好最高检模型平台,向数据要生产力、向模型要监督质效;要抓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守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底线;要做好案件评审评议,苦练内力、提升能力,确保案件质量过硬;要做强涉外检察工作,提升司法影响力;要围绕跨境违法犯罪、走私违法犯罪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犯罪态势变化,以调研促办案、促提升。 会议强调,要创新工作方法,推行集中攻坚、专班推进的方式,集中力量破解难题,坚定发展信心,担当作为,奋力推动全州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来源丨政治部 初审丨董维惠 编辑丨王 红 校对丨杨 勇 审核丨蒋 燕 监制丨王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