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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对危害国家安全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依法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积极开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批捕各类跨境犯罪1289人、起诉1183人,其中,批捕跨境诈骗、赌博11人、起诉4人,批捕跨境毒品犯罪9人、起诉5人,批捕偷越国(边)境466人、起诉525人,批捕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733人、起诉607人,批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47人、起诉35人。对重大跨境犯罪提前介入6次,提升侦查取证质量和诉讼效率。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失衡等问题,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3份,先后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撤案7件;纠正漏捕12人、漏诉22人,追诉漏罪32起,改变定性25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8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49次、检察建议12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全称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1.43万元,占总收入的94.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0.26万元,占总收入的5.40%。与与上年对比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8.39万元,减幅2.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到地方财政综治维稳专项经费8万元,专项工作补助经费7.08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入二是本年度有2名检察官调出,造成相应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31万元,占总支出的65.66%;项目支出448.82万元,占总支出的34.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27万元,减幅6.3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1.98万元;三是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开支,造成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有人员调出造成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1.98万元;三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0%。人均支出3.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腊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8.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8万元减幅3.8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地方财政补助专项工作经费支出,本年度无此项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单位全年累计支出办案业务经费128.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培训费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业务装备购置支出144.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工作网建设及其他办公设备购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67.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聘用制书记员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司法警察加班补经费5.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单位司法警察人员加班补助经费国家赔偿支出19.24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相关支出。疫情防控经费34.4万元,主要用于边境疫情防控物资,值守人员差旅费。其他县级财政补助的人员经费49.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以及政府购买人员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1%。与上年对比减少7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2人,造成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我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1.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我单位国家赔偿相关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6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9%。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业务装备采购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我部门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76万元,下降5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于上年相同,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50万元,下降5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办案出差、下乡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履职所需的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02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01万元,固定资产1196.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74.3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97万元。本年度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情况处置车辆情况报废报损资产情况出租房屋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25.33 

54.01 

1196.95 

530.27 

142.86 

0 

523.82 

0 

774.37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3

说明:我单位是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填报及公开,故本次公开附表中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两张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三、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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