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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附件1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9786月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内设15个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毒品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第四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查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四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22,967.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22,967.2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581,284.20元,增幅3.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41,284.20元,增幅3.87%;其他收入减少60,000.00元,减幅13.0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我部门退休人员较多,而人员退休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工资基数与退休干部退休前工资相比较低,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936.09元;二是本年度结转项目资金677,220.29元,较上年的44,000.00元增加633,220.2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22,967.22元,其中:本年收入16,545,746.93元,上年结转收入677,220.2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45,746.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41,284.20元,增幅3.8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我部门退休人员较多,而人员退休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工资基数与退休干部退休前工资相比较低,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936.09元;二是本年度结转项目资金677,220.29元,较上年的44,000.00元增加633,220.29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22,967.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222,967.22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5,746.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936.09元,减幅0.2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我部门退休人员较多,而人员退休后新招录的公务员工资基数与退休干部退休前工资相比较低,造成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837,220.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7,220.29元,增幅58.3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的项目资金造成的,本年度结转项目资金677,220.29元,上年度无项目资金结转。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2,052,697.5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787,220.29元,主要用于宣传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7,500.6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81.53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9,922.3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48,878.59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938.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7,328.3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0,885.77元,较上年减少231,893.74元,下降51.2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减幅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地处边境地带,往年由于疫情形势严峻,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等情况大幅减少,造成公务接待费需求降低,本年度我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务接待费做出相应调整,因此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885.77元,较上年减少231,893.74元,下降53.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23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885.77元,较上年减少1,893.74元,下降0.9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上年度经批准我单位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用230,000.00元,本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合理规范的使用各项经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通过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一是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一是积极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二是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三是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中,遵守办案要求和规范,案件在审查期限内100%办结,无超期羁押。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公诉案件年终结案率达95%(其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达100%);起诉后法院判决无罪率低于2%,无超期羁押。四是立足执法办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调解,经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提请抗诉的案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率高于50%。五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继续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务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4,037.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895.37元,增幅11.63%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7人,造成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机关)资产总额38,387,481.82元,其中,流动资产1,392,799.20元,固定资产35,707,818.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86,864.5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37,39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1,321.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5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8,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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