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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负责其他应当由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严肃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各类犯罪,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四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21,292,34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60,085.59元,占总收入的90.4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32,256.75元,占总收入的9.5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7,052.60元,增长3.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3,573.03元,增长3.5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3,479.57元,增长2.1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办案业务量增加,办案业务经费随之增加;二是本年度增加国家赔偿金14.01万元;三是增加检察系统2024年度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0,966,94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1,124.33元,占总支出的73.60%;项目支出5,535,824.47元,占总支出的26.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7,809.27元,增长3.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8,512.61元,下降5.15%;项目支出增加1,506,321.88元,增长37.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调动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随之减少;二是本年度办案业务量增加,办案业务经费随之增加,同时本年度增加国家赔偿金14.01万元和检察系统2024年度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0万元,造成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31,124.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49,950.85元,占基本支出的81.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1,173.48元,占基本支出的18.6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5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35,824.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经费3,659,402.5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培训费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检察息化建设及其他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536,252.5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0,085.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6%。与上年相比增加653,573.03元,增长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14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赔偿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年中发生国家赔偿相关业务支出,导致相关经费需要临时向财政部门进行追加,因此造成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772,55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8%,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0%。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及业务装备采购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量上升,年中专项工作增加,相应的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随之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42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90.99%。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新招录公务员入职等因素造成社保缴费金额变动,进而产生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8,39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完成年初预算的74.30%。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等因素造成社保缴费基数减少,进而产生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3,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完成年初预算的76.2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退休、调动、新招录公务员入职等因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有所变动,进而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900.00元,决算为358,37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589.74元,增长64.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9,900.00元,决算为236,246.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92%,完成年初预算的8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5%,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163.74元,增长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26.00元,增长232.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26.00元,增长232.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900.00元,支出决算为358,37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589.74元,增长64.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9,900.00元,决算为236,24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3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使得“三公”经费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163.74元,增长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26.00元,增长232.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26.00元,增长232.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加之本年度我单位办案工作量增加,公车使用量增加,造成车辆维修维护经费增加;二是上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较少,仅700.00元,基数较低,本年度上级部门加大了对我单位的业务调研和工作指导,导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较高,存在较高的行车安全隐患,报省财政厅同意报废后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以满足办案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检察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调研、交流学习、执行任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743.22元,比上年增加51,970.52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履职所需的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692,681.84元,其中,流动资产802,125.21元,固定资产15,890,556.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0,68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1,40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2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4项,账面原值1,367,963.2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6,031.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9,240.1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3,561.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4,91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9,120.16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3.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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