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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附件1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无所属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严惩黄赌毒偷拐骗等违法犯罪,继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思路和措施,突出惩治金融等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建立完善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对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履行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四是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等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检察职业保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 六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和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智慧检察项目深度应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21,261.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51,261.9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7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 346,321.63元,增幅2.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176,321.63元,增幅1.26%;其他收入增加170,000.0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晋级晋档、调资等影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其他收入中非同级财政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51,261.95元,其中:本年收入13,871,261.95元,上年结转收入28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71,261.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176,321.63元,增幅1.2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级晋档、调资等影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合同约定,我单位需要结转相关经费至次年,用于保障相关项目顺利进行。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21,261.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51,261.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4,061.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6,018.98元,增幅2.0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调资等影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17,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697.35元,减幅9.8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单位本年度取消其他人员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减少的项目资金6.28万元;二是本年度我单位需要结转的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0,298,618.9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817,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 监督、公益诉讼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622.45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1.01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70,439.7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2,095.73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493.95元,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74,690.11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1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9,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9,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7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开支,使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年度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围绕服务大局,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目标2: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中,遵守办案要求和规范,案件在审查期限内100%办结,无超期羁押。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公诉案件年终结案率达95%(其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达100%);起诉后法院判决无罪率低于2‰,无超期羁押。 目标3:立足执法办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调解,经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提请抗诉的案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率高于50%。 目标4: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继续落实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目标5: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 目标6:建立完善与检察职能特点和检察工作规律相适应的检察经费保障体系,进一步向上级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目标7: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深化软件大统一工作,全面实现跨部门网上办案。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对未及时换押和久押不决的案件监督纠正率达90%以上;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督场所的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纠正率达90%以上。 目标8: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方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国家重大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绩效指标情况 本项目共设置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包括:内保人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案件受理数>=1000件、案件比<=1.6、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90%、水电故障抢修及时率>=95%、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答复率>=95%,效益指标包括:举行校园法治宣传次数>=10次、维持日常运转保障率=100%,满意度指标包括:干警对维护管理服务的满意度>=90%、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91,199.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8,615.56元,增幅38.5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元,增幅1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合同约定,我单位需要结转相关经费至次年使用,上年无此项经费结转,因此造成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479,850.23元,其中,流动资产632,517.86元,固定资产14,847,332.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7,787.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3,224.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8项,账面原值1,894,046.4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55.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