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负责其他应当由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两区两城”建设目标、县委“三个示范县”目标任务,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铸牢政治忠诚,把稳检察方向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院报告重大案件和事项29次。 (二)围绕平安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打击影响国家安全和边境稳定的犯罪,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269人、毒品犯罪22人。严厉打击重大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39人。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起诉47人。持续打击枪爆违法犯罪,起诉55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全县综治中心工作,“多元协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成4件信访矛盾化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院领导接访下访7次,办理信访案件21件。做实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不批捕13人,不起诉20人。 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 (三)聚焦中心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切实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持续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犯罪26人。 依法办理违规插手民事纠纷及涉企控告申诉案件3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针对违规冻结企业银行存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对3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走访问需和普法宣传活动10次、安全生产检查6次。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深化监检协作,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5人,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6人,涉及处级领导干部3人,提起公诉13人,提前介入率达100%。认真落实职务犯罪“一案双查”机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职务犯罪领域的洗钱犯罪案件线索2条,监督立案并起诉1件2人。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8人,起诉574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和情节轻微的犯罪不批捕31人,不起诉116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7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12%。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立案监督4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违法、换押不及时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对管理违法、矫正人员脱管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1份。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7件。聚焦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保障,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中涉企违法“查扣冻”财产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9件,帮助2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4.3万元。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5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3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制发检察建议3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9件113人,建议行政机关对58名被不起诉人或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88.8万元。 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通过开展“茶马古道保护”和“澜沧江流域保护”专项,督促行政机关出台文件推动整治古茶林内使用明火、排污等破坏古茶林的问题及澜沧江流域河道治理。切实加强“滇西抗战”文物和遗址保护,督促相关部门对南糯山茶厂旧址进行修缮,及时有效保护抗战文物。督促整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违规“挂证”问题,对全县146家药店零售企业开展排查,对4名挂证执业药师进行处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针对小区二次供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问题,督促行政部门对9家物业单位56个小区进行排查,完成卫生许可证办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五)坚守为民初心,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5人,向因案致困的特殊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建立多元救助工作机制,对2起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帮扶。协同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修复墓体损坏9处,完成1名烈士墓搬迁入园,捍卫英烈荣光。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涉案金额1.32亿元,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3人,涉诈资金297.37万元。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人,起诉7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涉未成年人案件13件,为38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制发“督促监护令”15份。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人,不批捕17人,不起诉2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封存犯罪记录33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逾万人。 (六)锤炼检察铁军,夯实发展根基 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节前廉政教育7次,纪律作风督察12次。 有4个集体和个人获县级以上通报表扬,5人在全州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1件非法持有毒品立案监督案件获评全省刑事检察高质效案例,1部短视频被检察日报社评为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影响力作品”,1部普法微电影获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三微”作品“优秀微电影”。 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始终在人民的监督下依法履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庭审观摩等检察办案活动31件次,及时提供案件程序性公开554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4,505,39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9,732.41元,占总收入的97.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55,659.92元,占总收入的2.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5,610.12元,增长5.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0,596.70元,增长8.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54,986.58元,下降49.9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调整等因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较上年度减少33.5万元;三是上年度有非同级财政拨款的购房补贴1.51万元,本年度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4,568,008.33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9,176.90元,占总支出的76.05%;项目支出3,488,831.43元,占总支出的23.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7,995.05元,增长6.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1,627.01元,增长6.25%;项目支出增加216,368.04元,增长6.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调整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上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因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等因素影响,结转至本年度支付,因此造成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79,176.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45,161.51元,占基本支出的8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4,015.39元,占基本支出的11.1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8,831.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经费388,885.08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797,330.35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培训费等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开支,检察信息化建设及其他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9,732.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3%。与上年相比增加1,150,596.70元,增长8.85%,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196,47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0%,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1%。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机关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及业务装备采购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量上升,年中专项工作增加,相应的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随之增加,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0,70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调整造成缴费金额增加,进而产生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69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75.49%。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缴费基数减少,进而产生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6,8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3%。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增加,进而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900.00元,决算为151,62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142.07元,下降48.0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900.00元,决算为150,067.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7%,完成年初预算的7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5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152.07元,下降1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00元,下降1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元,下降10.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9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62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142.07元,下降48.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900.00元,决算为150,06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使得“三公”经费决算数少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152.07元,下降1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0.00元,下降10.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元,下降10.8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我单位经上级部门批准,新采购执法执勤车辆1辆,价值11.98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经费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二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检察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调研、交流学习、执行任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505.39元,比上年减少27,520.35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规划各项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使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履职所需的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794,147.14元,其中,流动资产325,436.7元,固定资产15,429,127.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583.3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0,702.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8,658.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1,8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6项,账面原值533,851.7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82.42平方米,账面原值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62,226.9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722.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2,7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5,012.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7,722.2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7,452.7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 、退休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3.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