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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场走访,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18-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认真贯彻院党组提出“突出提升案件质量,从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全面树立新时代检察新形象”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高度重视案发现场的走访调查,对关键证据力争做到“亲眼见、亲耳闻、走出去、记下来”,增强现场亲历性和内心确信,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加强现场走访,提升案件质量

 

  在李某故意杀人案中,针对被害人尸体焚毁,全案证实死者身份证据偏弱的实际,承办检察官通过亲自走访现场后,建议侦查机关将有关检材送省公安厅进一步检测比对,最终确定死者身份,杜绝了“亡者归来”的可能性,使案件得以成功判决。

  加强现场走访,提升案件质量

 

  在李某某运输毒品案件中,李某某驾车运毒遇查缉逃跑,随后交通肇事逃离现场,2个月后被抓获时极力否认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邀请主审法官、侦查民警共同对查缉现场、逃跑路线、肇事位置进行了实地走访,从时间和空间锁定被告人运毒、遇查、逃跑、肇事等系列行为的连续性,增强了主审法官内心确信,最终对李某某定罪处罚。

  加强现场走访,提升案件质量

 

  在陈某某遇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系被害人多年的邻居。为什么要对邻居下手?是历史积怨还是临时起意?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承办人通过现场走访发现两人积怨已久,综合全案证据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

  加强现场走访,提升案件质量

 

  重视案发现场的走访,要求检察官不能只坐在办公室里看案卷材料,更要亲身到现场走访复核,以及时发现书面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确保准确打击犯罪,避免错案发生。据悉,深入案发地走访已成为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的办案常态,2018年以来走访案发现场已有数十次,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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