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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1129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召开“从人民需求出发,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工作的开展情况。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西双版纳州融媒体中心、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融媒体中心、景洪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2021年至2023年,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57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9件、受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0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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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准检察监督参与社会治理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检察机关对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是民事检察的基础性工作与核心内容。具体说,检察机关审查发现生效裁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十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比如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监督。

2021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请抗诉37件、提出抗诉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再审改变率89.23%。一是围绕虚假诉讼能动履职,刑民衔接惩治虚假诉讼。全州检察机关持续以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三年来,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7件,其中,7件案件通过刑事、民事部门共同发力,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依法打击“职业放贷”行为,助力法治营商环境。2022年,民事检察部门在工作中梳理发现了一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案件,可能涉及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案审查后,对19件案件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启动再审。经审理,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对该批案件依法改判。该批案件的成功办理,起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涉‘职业放贷人’民事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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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办案维护法律权威

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执行活动都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三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法院回复采纳14件,采纳率87.5%;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0件,针对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37件,法院回复采纳117件,采纳率85.4%,以检察监督推动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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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能动履职为民纾难解困

全州民事检察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积极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特别是帮助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三年来,共受理和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72件,促成农民工与用工主体和解107件,为涉案农民工解决了80余万元的工资问题,支持起诉18件,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7件。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2件刑事案件被害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予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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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我在诉”厚植为民情怀

一是在“被动受理”“主动监督”“诉源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标本兼治。全州检察机关在监督办案的基础上,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工作全过程,采取听证、调查核实等方法措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形成社会法治共识。构建“线上+线下”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法治宣传体系,采取“以案释法”“直播普法”“检察官微课堂”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工作。



发布会上,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青,州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康富勇就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民事监督工作、如何保障监督质量,以及开展“职业放贷人”专项监督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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