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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时间:2018-09-30  作者:蒋红玉 玉张赛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阅读:

 

 

  
   近日,由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濮某某等3人跨境恶势力犯罪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勐海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3人构成跨境“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非法拘禁罪判处二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双版纳首列宣判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西双版纳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濮某某、姜某、施某某利用在缅甸第四特区形成的便利条件,欺骗、引诱多名中国公民到缅甸赌场参与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以签单方式欠下高额“赌债”,后濮某某等人又以索要“赌债”为名非法拘禁多名中国公民。在索要“赌债”期间,还有对中国公民进行辱骂、殴打情节,严重侵害了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法院认为,该组织分工明确,濮某某起组织、领导作用,姜某介绍人员到赌场参赌,施某某受濮某某的领导、安排负责拘禁中国公民,3人已经形成跨境 “恶势力”犯罪团伙,应从重处罚。为保护中国公民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结合案件事实、社会危害等情节,遂以非法拘禁罪对三被告人判处刑罚。

  

  

  

  

  西双版纳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西双版纳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在审查起诉阶段,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在州检察院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严把法律监督关口,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及时提交本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进行讨论,最终决定以涉恶案件提起公诉。该案的成功宣判,展示了西双版纳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彰显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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