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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业务强队伍 复盘提质促发展——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七期刑事检察业务专题培训会
时间:2026-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阅读:

 


7月28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州检察机关第七期刑事检察业务培训会,持续深化研学传导、经验共享平台培训机制,厚植全州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本次培训由州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涤非和州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凌浩洋上台主讲。



此前,蒋涤非副检察长参加了最高检第十八期集中巡讲支教工作,到新疆巡讲。此次培训,他以讲师团另外四位老师的课件为基础,对全州两级四院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传导式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案件管理、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四大板块。培训会上,蒋涤非副检察长对标最高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州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了针对式的授课。针对实际工作中如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他结合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质量管理处郭冰处长的课件,重点指出业务部门是案件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全州两级院的刑事检察业务部门都应当探索建立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的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方式,推动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的常态化和规范化。针对实际工作中检察人员审查证据流于形式,综合运用证据的能力不足的问题,他结合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柴乃文检察官的课件,以最高检近年来办理的抗诉案件以及最高检纠正的不当不起诉的案件为典型案例,把最高检的证据审查要求和案件办理的成功经验传达给全州干警。针对实际工作中新型隐性贿赂犯罪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他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邢晓芸副主任的课件,就我州常见的股票股权型受贿、投资经营型受贿、涉房产类受贿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述。针对实际工作中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他结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孙思嘉副主任的课件,就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报请核准追诉制度、社会调查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及虐待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重点分享。此外,蒋涤非副检察长还在培训中就新疆检察机关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好经验进行了分享。



培训过程中,州检察院优秀青年检察干警凌浩洋围绕检察调研与学术论文写作方法开展经验分享。凌浩洋长期深耕检察理论研究,多篇调研文章刊载于检察专业重要期刊,相关论文先后在各级检察理论征文评选中获奖。他结合自身创作实践,围绕办案案例选题、文章架构搭建、论据筛选论证、文稿修改打磨、期刊投稿策略等实务要点进行细致讲解,立足一线办案视角阐释如何从日常案件中挖掘理论研究方向,推动司法实践与理论调研双向赋能,鼓励广大干警立足办案实践总结反思、积极开展理论探索,有效激发了全州检察干警参与理论研究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一步在全州检察队伍中营造勤于思考、善于调研、主动钻研的浓厚学习氛围,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



参训干警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充实,既有前沿刑事检察业务实操指引,又有理论调研写作实务教学,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指导性,收获颇丰,此次培训充分实现“一人外出研学、全员同步受益”的良好效果。

培训结束后,全州刑事检察工作调度会接续召开。会议结合上半年业务数据全面复盘全州刑检工作,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会议明确下一步工作举措,要求全州刑事检察条线树立精准监督理念,规范立案、审判监督流程,从严整治醉驾类案件量刑不规范问题,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常态化开展业务实训与全流程案件质控,健全优案激励机制,推动全州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创优。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树立重学习、强业务、深调研的工作导向,不断健全外出学习成果传导转化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授课、调研交流活动,引导干警既要高质效办好手头每一起案件,也要勤于总结思考、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动全州刑事检察办案质效与理论调研水平同步提升,助力全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第一检察部

|初审:陈志浩

|编辑:王 红

|校对:杨 勇

|审核:王雪涛

|监制:王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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